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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这条湘西住房公积金“新规”是假的
近日
不少群众在抖音平台上
刷到了一条
与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的传言
称湘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考湖南新规”
如下图所示
家庭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
超过144平方米
再买房暂停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
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6个月调整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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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团结报记者8月31日从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传言内容并不属实
且与湘西州住房公积金
现行政策不符!!!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缴存时间要求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根据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及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确定,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在州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时,可以申请第二次贷款,但一个家庭最多可以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与首套住房的产权面积无关。对于缴存时间要求,该中心明确,缴存职工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在州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即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缴存职工群众 ,有关湘西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变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及时通过团结报、湘西网、红湘西新闻客户端等州内权威媒体以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官微等渠道对外发布。
谨记!
不造谣!
不信谣!
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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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西网
作者|李再兴
编辑|杨世芳
监制|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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